Uber違歐盟私隱條例 自動演算法封鎖司機帳戶 荷蘭重罰9.66億美元
歐盟再向美國科網巨企重手開罰。荷蘭數據保護局(DPA)裁定,網約車平台Uber違反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長期透過全自動演算法系統停用司機帳戶,未有履行告知義務及安排人工覆核,嚴重損害司機就業權益,判處8.25億歐元(約75.5億港元)巨額罰款,為GDPR歷來第二大罰則。
今次裁決於8月18日正式生效,亦是歐洲監管機構針對AI自動行政處分最嚴厲的一次處罰。荷蘭監管當局指出,案件調查覆蓋2018至2022年Uber在歐洲的營運行為,最初由法國司機投訴揭發,因Uber歐洲總部設於荷蘭,故由荷蘭數據局統一審理。
當局調查發現,Uber長期依賴智能系統自動判處司機停權、封鎖帳戶。系統會因偵測司機疑似濫收車資、繞路、接單後未完成行程、乘客評分過低等問題,無預警、無人工審核、無申訴渠道下即時停用帳號,令司機頓失收入。
荷蘭數據保護局副主席韋迪爾強調,演算法可優化營運效率,但絕不可以單獨決定影響生計的重大處分。電腦自動封鎖帳戶等同剝奪工人謀生權利,完全違反GDPR核心條文。GDPR明確規定,凡演算法決定會對個人就業、權益構成重大影響,必須設立完整人工覆核機制、事前告知及異議申訴渠道。
今次罰款金額僅次於2023年愛爾蘭監管機構對Meta判處的12億歐元罰款,成為歐盟私隱監管史上第二大最重罰則。Meta當時因非法將歐洲用戶數據傳輸至美國被罰,目前仍在上訴階段。
Uber隨即回應,強烈不同意裁決結果,認為罰款過度、不成比例,並宣布會提出上訴。平台辯解,大部分系統停權屬短暫凍結,永久封鎖帳戶一定經過人工審查;又指2021年全歐僅126名司機因評分問題被停用帳戶,受影響人數極少,不應被處以天文數字罰款。
不過荷蘭監管機構不予認同,指罰款按照Uber 2025年全年營業額比例計算,處罰力度符合歐盟監管標準。協助法國司機發起投訴、推動今次調查的瑞士數據權益組織PersonalData.IO表示裁決具里程碑意義,並正籌備集體訴訟,為受害司機追討賠償。
近年歐盟透過GDPR、數碼市場法等法規,頻繁重罰美國科技巨企。除今次Uber重罰外,谷歌上月剛因反競爭行為被罰8.9億歐元;Meta、蘋果、亞馬遜亦常年面臨多宗巨額罰單。惟多數高額罰款在漫長上訴程序後會被調減或撤銷。
美方多次不滿歐盟監管取向,批評針對美企的巨額罰款是歐美經貿摩擦最大源頭,雙方數碼監管博弈持續升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