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子經營偽證黑工「一條龍」中介 兩度定罪合共囚42個月
一名54歲內地女子充當跨境非法黑工中介,透過社交平台招攬內地人士來港,提供偽造香港身份證、住宿並安排非法工作,收取數千至一萬元人民幣報酬,涉串謀轉讓偽證、製造虛假文書等罪,今日(2026年7月23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32個月;連同2024年11月沙田裁判法院早前判處的10個月刑期,被告累計須服刑42個月。
入境事務處追查多宗內地人士持偽證在港黑工案件時,鎖定該女子為核心中介並將其拘捕,警員於其手機內檢獲大量偽造香港身份證圖片。被告警誡下坦承,自2024年起開展「一條龍」非法勾當,專門安排內地居民來港從事無牌工作,全套偽證與住宿服務按人收費牟利。
案件審理後,法庭裁定被告兩項串謀轉讓偽造身份證、一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名成立,判監32個月。涉案三名透過被告安排來港的非法勞工,早前已分別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管有偽證等罪,各判監12至14個月;當局仍追查聘用黑工的僱主,不排除陸續拘捕涉案人士。
入境處重申相關罪行刑罰極為嚴重:管有、轉讓偽造香港身份證,一經定罪最高罰10萬元及監禁10年;製造、持有虛假文書最高可囚14年。旅客未獲批准在港不論有薪無薪工作均屬違法,最高罰5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者同罪。
針對僱主,法例明訂聘用非法勞工最高罰50萬元及監禁10年,公司管理層亦需承擔刑責;僱主有責任核實求職者合法工作資格,未妥善查證證件可判罰15萬元及監禁一年。
當局設有舉報渠道,市民可致電舉報熱線185 185、傳真2824 1166,或透過入境處網頁網上舉報非法勞工及偽證相關活動。入境處會持續嚴打跨境偽證、非法勞工犯罪,同時識別人口販運及強迫勞動受害人,提供收容、醫療、輔導等支援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