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修訂無人機管理規定 全域管制 11月15日起禁止持有存放無人機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周日(13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新規將於11月15日正式實施,進一步收緊無人機管控,將北京行政區全域劃為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

新規訂立「全域禁存」原則,除法規列明例外情況,北京市內所有單位及個人,不得持有、存放無人機及其核心零件,亦禁止運輸、攜帶有關裝備進入北京行政區域,不可以設立無人機倉庫或臨時存放點。官方表示,有關修訂旨在適應首都安全管理新形勢,築牢首都安全防線,保障民眾安全利益。

原有版本的《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於今年5月1日起實施,今次修訂在原有基礎上大幅加強約束。規範列明,特殊保障單位須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責任;屬於特殊保障的飛行活動,必須嚴格遵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針對規則生效前已經存放於北京的無人機設備,當局提供三種處置渠道,持有人須於新規生效前完成處理:現場回購、報廢回收、寄遞出京;公安機關會加強巡查,對逾期仍然違規私存無人機的行為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