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輋邨公屋租戶瞞報大埔物業 違房例虛假陳述罪成 判囚6星期兼被收回單位

一名沙田禾輋邨公屋租戶,涉嫌隱瞞持有私人住宅物業,在入息及資產申報中作出虛假陳述,違反《房屋條例》,案件今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審結,被告罪名成立,被判即時監禁6星期。

房屋署經調查揭發案情,該名公屋居民於去年填寫法定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蓄意隱瞞自己持有一個位於大埔的住宅物業,未有如實申報資產狀況,涉嫌以不實資料繼續享用公屋資源。

裁判官審理後認為,被告行為濫用珍貴公共房屋資源,情節嚴重,故此判處即時監禁,不接納緩刑或罰款處理。房屋署確認,將依法收回涉事的禾輋邨公屋單位,徹底追究濫用公屋行為。

根據《房屋條例》,公屋租戶及資助房屋申請人必須真實、完整申報入息、資產及物業持有狀況,蓄意瞞報、虛報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面臨刑罰及被收回單位。

房屋署重申,公屋是寶貴的社會公共資源,絕不容許任何人以隱瞞資產方式濫用資源。署方會持續以多管齊下方式執法,透過數據核對、隨機抽查、舉報跟進等渠道,全方位打擊瞞報物業、隱瞞入息、虛假申報等濫用公屋個案。

當局再次提醒所有公屋租戶及資助房屋申請人,必須遵守申報責任,如實填寫所有申報資料,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違例者除面臨刑事定罪外,亦會被終止租約、收回公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