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控內地四瓣花卉商標侵權一審全敗 法院裁定源自中國古紋 不許品牌壟斷

法國奢侈品牌LV(路易威登)早前不滿內地一枚四瓣花卉商標與其經典「老花」圖案相似,申請宣告商標無效,惟連續兩級審理皆落敗。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近日一審全數駁回LV訴求,明確裁定相關四瓣花紋源自中國千年傳統紋樣,屬全民共享的公共文化資源,不容單一商標壟斷。

事件源於廣東汕頭一名個體經營者黃民耀,早前註冊一枚四瓣花卉圖形商標。LV認為該圖案與其招牌老花Monogram元素近似,容易造成市場混淆,遂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撤銷對方商標。

國知局經審查後指出,兩款圖案在線條細節、結構排布、視覺風格上差異清晰明顯,一般消費者不會誤認,因此裁定維持該內地商標有效,駁回LV無效申請。

LV不服結果,再入稟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法院經審理後維持原判,作出關鍵論述:涉案四瓣花卉紋樣並非LV原創,設計原型可追溯中國古代寶相花、柿蒂紋,是流傳千年的傳統藝術紋飾,經長期民間演變、廣泛使用,早已歸屬公共文化資源,任何商業品牌無權獨佔、壟斷。

今次亦是LV第6宗針對四瓣花卉類圖標發起的商標維權訴訟。對比早前結果,LV今年曾在「茉莉奶白」商標侵權案中勝訴,法院認定該茶飲品牌圖標刻意贴近LV老花設計、構成混淆,需賠償逾千萬人民幣。今次汕頭個體戶商標案結果相反,業界分析,關鍵在於法院認定本案圖案還原傳統古紋特徵、原創識別度足夠,不存在抄襲攀附品牌的意圖。

案件引發網絡熱議,輿論普遍認同,傳統中式紋樣屬華人文化公共財,跨國奢侈品牌不能將近似古典紋理視為自家專利,限制內地設計與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