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15同事夾錢買六合彩中3312萬港元頭獎 保管彩票同事拒分獎 14人入稟高院追討2891萬
食環署一組負責街市活化的同事早前組隊合資購買六合彩,幸運中得半注頭獎,總彩金高達3312萬港元。惟負責收錢、買票及保管彩票的衛生督察事後反悔,拒絕按照事前協議按比例分獎。14名參與夾錢的同事不滿,正式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對方違約及違反信託,追討合共2891萬港元應得獎金,同時申請法庭禁制令,禁止對方私自處置彩金。
本案原告合共14人,全部為食環署街市活化組人員,包括高級總監、副統籌主管、衛生總督察、高級衛生督察及衛生督察等多名在職公務員,另有兩名相關人士;被告為同組衛生督察凌浚庭。
入稟狀披露,該合資買彩金源於團隊建設。今年4月,街市活化組高級總監鮑仲安提議同事夾錢買六合彩,藉此加強團隊氣氛。5月初組成合資群組,約定眾人可自選號碼、集資投注,中獎後嚴格按照各人出資比例攤分彩金。
群組由最初14人,其後因有人調組退出、新成員加入,今年9月調整為15人團隊。9月2日,15人達成口頭協議集資購買六合彩,各人出資20港元至300港元不等,總集資額1650港元;當中被告凌浚庭出資210港元。
所有款項、記帳、購票及保管彩票工作,全數交由被告負責。被告當日購入兩張半注六合彩,分別為「3膽拖10腳」及「3膽拖11腳」組合。
開獎前半小時,被告於群組上載購票紀錄,其後證實該次投注成功中得半注頭獎,總彩金3312萬港元。按照15人出資比例,14名原告合共可獲2891萬港元,各人分得金額由40萬港元至602萬港元不等;被告僅可分得約421萬港元。
惟中獎後態度急轉直下,被告私自刪除群組所有合資紀錄及截圖,企圖抹去分獎協議證據。9月7日雙方在工作地點商討分獎事宜期間,被告更直言:「其實你哋都唔知我買咗咩號碼,我可以唔分俾你哋」,又自稱「憑良心」才考慮分獎,並拒絕出示中獎彩票核實。
其後被告多次改口,聲稱實際投注金額為2000港元,又以放假為由拖延處理分獎事宜。原告9月8日發信正式要求分獎,惟被告完全不回應、拒絕派彩。
14名原告最終入稟高等法院,指控被告違反合約及信託責任,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被告及其代理人轉移、兌現或處置涉事彩金,並追討全數2891萬港元應得獎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