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印案一審判無期徒刑 恆大兩家企業合共罰158.2億元人民幣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三(20日)上午,就恆大集團、恆大地產及許家印涉多項經濟犯罪一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
判決指出,許家印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恆大集團判處罰金88.2億元人民幣;恆大地產判處罰金70億元人民幣,兩間企業罰款合計158.2億元人民幣。法庭會繼續追繳全部違法所得,不足部分責令退賠,退賠損失執行優先於罰金及沒收財產處罰。央視同時公開許家印庭上近照,可見其頭髮及眉毛已經花白。
法院審理查明,許家印作為恆大集團實際控制人,掌控恆大地產、恆大財富等多家企業。2016至2021年期間,恆大系企業大規模持續財務造假,虛增資產、隱瞞負債,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等多項罪名;亦透過行賄取得金融機構控制權,違法套取信貸及保險資金。許家印另利用董事長職務,組織財務造假,透過分紅侵佔公司財產。
法庭認為,涉案單位及許家印犯罪金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惡劣,對市場秩序、公私財產造成極大損害,社會危害嚴重,依法予以嚴懲。
案件合共涉及多項罪名,許家印個人觸犯八項罪名;恆大集團涉及六項單位犯罪,恆大地產則涉及欺詐發行證券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