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現鼠蹤衞生惡劣 食環署發法定通知限8月6日前滅鼠

旺角朗豪坊商場近日傳出鼠隻出沒,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接報後即派員巡查,發現場內多處鼠跡、假天花存孔洞,另有食肆食物室垃圾桶未有上蓋,為老鼠提供糧食與藏身處,衞生狀況不符標準。

食環署人員當場向商場管理層及前線人員講解防鼠滅鼠要點,商場方面亦已安排滅蟲公司展開大規模清潔與加強防鼠工序。惟署方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47(1)條,向商場物管發出消除蟲鼠法定通知,要求管理方最遲8月6日前完成所有改善工作,清除一切滋生鼠患的源頭;若逾期未遵從,當局會提出檢控。涉事違規食肆負責人亦已接獲口頭警告,須馬上糾正衞生問題。

食環署強調,商場屬私人處所,業主與管理方依法須承擔場內防鼠滅鼠責任。數據顯示,過去半年食環署於旺角區共發出10張同類法定蟲鼠通知,並在朗豪坊周邊針對違反清潔條例人士開出122張定額罰款。針對該商場周邊後巷,署方早已增設捕鼠器、鼠餌盒,加密清掃與巡視次數,持續壓低區內鼠患風險。

署方補充,防治鼠患須從老鼠「食、住、行」三方面切入,包括妥善密封食物及廚餘、清空雜物堆積點、堵塞牆身、管道、門邊所有孔洞縫隙。未來食環署會持續緊密監察朗豪坊衞生狀況,全港各區亦會按風險加強巡查執法,透過宣傳教育推動各界共同維持環境衞生,保障市民公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