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工廈僭建物業主拒遵清拆令 遭定罪罰8萬港元

一名荃灣工業大廈業主涉嫌拒不遵從屋宇署發出的法定清拆令,早前被法庭定罪,昨日(9月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罰款8萬港元。

案件源於荃灣白田壩街一幢工業大廈,其平台位置建有一個面積約133平方米的未經批准搭建物,屬於違規僭建工程,事前並未獲屋宇署審批及同意。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24(1)條,向有關物業業主發出法定清拆令,要求限期拆除違規搭建物。

惟該名業主未有依法履行清拆要求,屋宇署遂作出檢控。案件早前於4月8日完成審訊並裁定罪名成立,法庭昨日正式宣判罰款8萬港元。

屋宇署今日(9月3日)回應案件,重申僭建物存在嚴重樓宇安全隱患,隨時威脅公眾及樓宇使用者安全。署方強調,所有業主有法定責任遵從清拆令,當局會持續嚴厲執法,針對拒不配合、無合理辯解違反建築法例的人士果斷檢控,透過刑罰產生阻嚇作用,全力保障全港樓宇安全。

根據本港法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從清拆令即屬違法,最高可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一年;若罪行持續,每日可額外罰款最高2萬港元,違規代價極高。屋宇署呼籲業主主動檢查物業,自行拆除僭建物、配合政府執法,避免觸犯法例招致刑責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