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隻准入食肆措施實施滿月 適應期完結違規即執法
容許狗隻進入獲准食肆的措施由7月9日起推行,為期一個月的適應期於8月9日完結。食物環境衞生署表示,首月整體運作暢順,合規情況理想,市民與食肆已逐步適應新安排。
措施首階段設1000個參與名額,獲准食肆由推行之初約940間,增至現時超過980間。食環署提醒,食肆申請前要評估本身定位、客源及營運條件;政策設候補機制,如有食肆退出,名額可重新分配。
截至8月8日,專責人員累計巡查獲准食肆約29600次,發出77個口頭警告。當中向3間持續違規、在餐桌區域烹煮或加熱食物的食肆發出警告信,就狗隻未有穩妥繫上狗帶作出2宗檢控;另外巡查非獲准食肆,就違規讓狗隻入內提出6宗檢控。
食環署指出,適應期結束後,會按風險評估靈活巡查,一旦發現違規會即時執法,不再預先警告。署方呼籲食肆及顧客恪守規例,互相尊重,實踐人寵共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