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食環署管工 涉無故向五市民發亂拋垃圾告票 有人被通緝、涉案時不在香港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食環署管工,涉嫌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無理向五名市民發出亂拋垃圾定額罰款通知書,令事主被追討罰款甚至遭到法庭通緝,當中部分市民被指違規期間身處香港境外。

41歲被告案發時隸屬食環署深水埗區環境衞生辦事處專責執法小隊,職位為管工,被控五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名,目前已獲准保釋。案件後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控方打算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情指,2023至2024年期間,被告利用2021至2022年曾向五名市民發告票取得的個人資料,虛構違規情況,再次向五人發出亂拋垃圾告票。相關市民不知情而沒有繳納罰款,先後被法庭追討罰款或發出通緝令,其中一人更因而被拘捕、需要到法庭應訊;調查亦證實,部分事主被票控指稱違規當日並不在香港。

食環署內部調查揭發事件後,隨即將個案轉介廉署跟進。

廉署提醒,執法人員必須依法執法,不可濫用執法權力。任何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作出不當行為,廉署必定嚴肅追查。案件現已進入司法程序,相關人士不適宜作出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