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委會重罰Google近9億歐元 搜尋偏袒自家服務、Play商店扼殺競爭觸犯《數碼市場法案》

歐盟委員會(歐委會)正式向Alphabet旗下Google開出合共8.9億歐元(約9.9億美元、77億港元)罰單,成為Google首次因違反《數碼市場法案》(DMA)遭重罰,指控其在Google搜尋刻意偏袒自家服務,同時透過Google Play商店限制應用開發商引導消費者轉移至其他購物渠道,兩項行為分別罰4.6億歐元、4.3億歐元。
搜尋頁面偏袒自家服務 第三方平台曝光遭壓縮
歐委會調查指出,Google搜尋頁面會優先展示集團旗下購物、酒店預訂、交通資訊、體育賽果等服務,給予更突出版面與曝光位置,對比其他獨立競爭平台採取不公平、帶歧視性的排序規則,違反DMA針對「守門人」平台不得自我優待的硬性規定。
不少歐洲本地消費比較網站、旅遊平台長年投訴,即使產品價格、服務質素更具優勢,相關連結仍會被埋在搜尋結果下方,難以接觸潛在客戶,長期削弱市場競爭空間,令Google持續鞏固搜尋市場壟斷地位。
Google Play設限 阻開發商推外部優惠渠道
另一項違規重點落在Google Play應用商店。歐委會裁定,Google透過平台規則、抽成機制與合約條款,禁止開發商主動向用戶宣傳App以外的付費渠道;開發商一旦在軟件內提及第三方購物連結、網站優惠,便會受到平台限制、下架威脅,變相強迫消費者只能透過Google Play付款,讓Google穩賺高額平台抽成。
DMA明文規定,被列為「守門人」的大型平台不得推行「反引導」條款,需容許開發商自由向用戶提供其他價格更相宜的消費選項,保障消費者有更多選擇。
60日限期整改 逾期面臨每日巨額罰款
歐委會給予Google60日期限完成全面整改,徹底廢除兩項違規營運模式。若到期仍未達標,當局可徵收持續性罰款,最高達Alphabet全球日均營業額5%;根據DMA法例,首次違規罰款上限為企業全年全球營業額10%,重犯則可提升至20%,今次8.9億歐元遠未觸及法定頂點。
歐盟數碼政策專員維爾庫寧(Hanna Virkunen)強調,今次裁決釋出明確訊息:大型科技平台不能利用自身流量優勢排擠競爭對手,DMA旨在重塑數碼市場公平競爭環境,讓中小企業、消費者都能受惠。
Google累計歐盟罰款破百億歐元 歐洲監管持續加強
連同今次兩項罰款,過去二十年Google因反競爭行為在歐盟累計罰金已達103.8億歐元,涵蓋搜尋廣告、Android系統、應用商店等多宗調查個案。
業界分析指,歐盟近年陸續推行《數碼市場法案》《數碼服務法案》《人工智能法案》,針對美國科技巨企的監管力度持續升溫,除Alphabet外,蘋果(Apple)、Meta、亞馬遜(Amazon)、微軟(Microsoft)、字節跳動均被劃為DMA「守門人」,需持續調整全球營運模式迎合歐洲監管要求。
市場反應:競爭平台歡迎裁決 Google未有完整回應
多家歐洲獨立消費搜尋、旅遊比較平台表示歡迎今次罰單,認為長年被Google壓縮生存空間,整改後有望獲得公平曝光機會,消費者亦能看見更多元、價格更優惠的服務選項。
Alphabet暫未發布完整官方聲明,僅表示正仔細研究歐委會裁決,評估相關法律與營運影響,暫未披露會否提出上訴。市場預料,若Google不服判決,案件將移交歐盟普通法院審理,整套法律程序或耗時數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