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展開「曉網」行動 嚴打無牌食物小販

近日天氣炎熱潮濕,街頭無牌小販售賣來歷不明、過期熟食易引發食安風險,食物環境衞生署由7月17日起於全港推行代號「曉網」情報執法行動,針對高風險地點精準掃蕩非法食物攤檔。

截至7月20日,行動共拘控6名涉無牌擺賣、阻礙公眾通道人士,檢獲約260公斤各式食品,包含熟食、飯盒、麵包、飲品及多批過期食物。

食環署表示,執法原則情理兼備,對年長、殘障小販會酌情處理;惟若攤檔售賣熟食、來源不明、過期或刺身、凍肉等受規管高風險食品,署方採取零容忍,毋須警告即時拘捕。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無牌街頭販賣初犯最高罰5,000元、監禁1個月,再犯罰款上限10,000元兼囚半年;若同時阻塞通道,可依《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加控,最高罰25,000元或監禁3個月。未經許可售賣凍肉、壽司等限制類食物,定罪最高罰50,000元及監禁半年。

署方強調「曉網」行動會持續進行,呼籲市民切勿光顧無牌食物攤檔,遇可疑擺賣盡快舉報,共同維護公眾衞生與食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