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設醫療指示條例下周五生效 消防處:文件存疑必優先搶救病人

《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將於下周五正式生效,消防處強調救護人員處理緊急事故時,若對相關醫療文件有任何懷疑,會以救人為優先;同時警告,任何人故意偽造文件誤導救護人員,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新法實施後,預設醫療指示文件以及醫生簽發的不作心肺復蘇命令,會統一存放於醫管局提供的黃色文件袋。救護人員必須親身查閱文件,確認內容有效及適用,才會依照指示執行。

消防處助理救護總長唐思豪解釋,一旦病人出現心肺停頓,倘若救護人員未能確認相關命令真實有效,便會按照標準程序,即時進行心肺復蘇、電擊及注射強心藥等搶救措施。

被問及前線人員如何快速辨別文件真偽,唐思豪表示救護團隊已經接受相關訓練;只要人員在現場合理確認文件、真誠相信文件屬實,便會予以遵從。惟條例同時列明,若有人蓄意欺騙、提供虛假文件誤導施救人員,須負上法律後果。

消防處補充,即使救護人員按照不作心肺復蘇命令停止搶救,並不等於放棄照顧,送院途中仍會持續提供舒緩護理,維持病人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