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全港嚴打非法電動可移動工具 拘149人檢149部器具 年齡最細僅14歲

警方針對全港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的違規問題展開大規模執法行動,行動由上月30日起於多區同步進行,成效顯著,合共拘捕149人,檢獲149部非法電動器具,嚴肅打擊路面違規駕駛、保障道路安全。

在行動檢獲的器具當中,包括133部電動單車及16部電動滑板車,全部涉非法於公共道路、行人路行駛。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署理總督察周肇弘交代案情指,今次被捕人士年齡廣泛,介乎14歲至81歲,涵蓋青少年至長者群體。

多名被捕者涉嫌多項交通違規罪名,包括狂亂駕駛、駕駛未登記車輛、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駕駛者或乘客未有佩戴認可防護頭盔、於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下月中旬再次到警署報到。

警方重申,本港法例未批准電動單車、電動滑板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在公路及行人路行駛,不論速度快慢,於公共道路駕駛即屬違法,容易引發交通意外、危及行人和駕駛者安全。警方將持續不定時、跨區執法,嚴打相關違規行為,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