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多區巡查控狗執法 3人涉大型狗隻無繩遛狗遭檢控 下月續嚴打違規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近日展開跨區執法行動,針對公眾地方狗隻管束違規問題巡查,於元朗、西九龍、數碼港及啟德一帶巡查期間,發現3名狗主涉嫌在公眾地方未有以狗帶牽引大型狗隻,正式就個案提出檢控。

行動期間,漁護署人員同時向市民派發宣傳單張,清晰講解本港狗隻管束法例,提醒所有狗主必須在公眾地方妥善管束狗隻;體重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隻,必須使用長度不超過2米的狗帶穩妥牽引,保障公眾安全及動物福祉。

根據本港法例,所有狗隻在公眾地方,不論體型大小,均須以狗帶牽引或以有效方式妥善控制,有關規定受《狂犬病條例》規管。至於大型狗隻的額外規管,則依照《危險狗隻規例》執行,違反大型狗隻牽引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漁護署宣布,將持續加強執法打擊違規遛狗行動,並會於下月5日及6日,在全港多個地點再次展開聯合巡查及執法行動,嚴厲取締公眾地方狗隻無繩游走、未有妥善管束等違規情況。

當局重申,狗主有絕對責任看管寵物,遵守公眾場所動物管束條例,避免對途人構成安全威脅,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