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加密貨幣找換店前職員 私轉客戶交易涉900萬港元泰達幣

廉政公署今日(30日)正式落案起訴一名本地加密貨幣找換店前職員,指控他涉嫌收受賄款,擅自挪用公司交易渠道,私下透過他人錢包為客戶進行泰達幣買賣,短短3個月累計交易金額近900萬港元,涉嚴重貪污及串謀違規交易。

31歲被告洪栢鍁,為一宗貿易(香港)有限公司前客戶服務及營運助理,該公司於本港經營多間加密貨幣找換店。被告任職上水門店期間,職責專責接待客戶及處理虛擬貨幣兌換交易,公司規定所有交易必須統一使用官方指定加密貨幣錢包操作。

控罪指,2023年8月至11月期間,被告涉嫌與兩名男子串謀,收受對方利益報酬,私自將店內客戶的泰達幣交易轉移,棄用公司官方錢包,改為使用涉案兩名男子提供的私人加密貨幣錢包完成買賣。合約協議列明,被告每成功促成一日交易,可獲200港元現金報酬。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深入調查,證實被告在3個月犯案期間,私下處理客戶泰達幣買賣超過110萬枚,折合總交易額接近900萬港元,涉嫌透過違規交易收受非法利益,損害公司營運及監管流程。

被告現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目前已獲准保釋候審,將於本周五(10月2日)到粉嶺裁判法院出庭答辯。

廉署重申,不論傳統行業或虛擬資產產業,任何員工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利益、違規操作,均屬嚴重貪污違法行為,當局會持續執法打擊業界違規貪污情況,維護商業誠信及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