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公布外國媒體新指引 三大城市以外採訪須事前申請 遭新聞自由團體批評
巴基斯坦政府本周向本國及外國傳媒,發布《在巴基斯坦工作的外國媒體及其協助人員便利指引》,正式落實外國媒體在伊斯蘭堡、拉合爾、卡拉奇三大城市以外地區的採訪規範,有關新規惹來新聞自由組織批評,指會增添行政障礙,妨礙獨立報道。
根據新指引,不單是外籍記者,就連巴基斯坦籍的自由撰稿人、特約供稿員、本地協調人員,只要服務外國媒體,若要在上述三座主要城市以外執行採訪、拍攝及製作報道,都必須向資訊部對外宣傳處完成註冊,並取得認可資格,同時要申請「無異議證書(NOC)」,才可展開工作。
當局早前透過通訊軟件 WhatsApp 通知駐當地外國記者,強調 NOC 證書屬強制要求。當局更要求,已經在巴管治克什米爾地區作業的外國媒體團隊,要即時撤離,必須完成申請審批,得到部門通知之後,才可以再次派遣採訪隊前往這片爭議地區。
事實上,外地記者前往偏遠地區採訪需要申請許可,過往已經存在,今次只是把相關要求正式寫入指引文件。今次推出新規,背景是巴管治克什米爾近期局勢緊張;當地政府與被取締的「人民聯合行動委員會」支持者爆發衝突,其後舉行地方立法會選舉。巴基斯坦當局批評,部分國際媒體報道失實,錯誤報告衝突死亡人數,又誇大選舉杯葛帶來的低投票率,塑造出誤導公眾的畫面。
巴基斯坦資訊部反駁外界質疑,強調指引並非要限制外國媒體或剝奪新聞自由,只不過是設立一套清晰、透明、可問責的制度,處理外國媒體的註冊、認證以及提供採訪便利。部門同時解釋,有關規定並非全面禁止記者移動,只是外出採訪前要完成審批程序。
不過多個記者組織與人權團體則憂慮,新增的行政門檻,會拖慢突發新聞採訪時效,變相壓抑獨立調查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