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爾前總統莫雷諾受賄罪成 判監五年、終身禁止出任公職 案件牽涉國內最大水電廠工程
厄瓜多爾國家法院周五就科卡‑科多·辛克萊水電站大型貪污案宣判,73歲前總統列寧·莫雷諾(Lenín Moreno)被裁定受賄罪名成立,判處五年監禁,同時頒令終身不得擔任任何公職;其妻子、女兒、兩名兄長及其家屬亦同樣被判罪成,另一名涉案人士同獲五年刑期。莫雷諾一直否認全部指控,表明會提出上訴。
案情源起全國最大水電基建項目
厄瓜多爾檢察院於2023年3月正式立案偵查,案件圍繞國內規模最大的科卡‑科多·辛克萊(Coca Codo Sinclair)水電站興建工程展開。該水電廠2016年正式投產,啟用之後長年出現多項技術故障。
控方指控,中國水電(Sinohydro)在2009至2018年期間,透過簽訂虛假顧問合約,合共支付7610萬美元(折合約5.97億港元)賄款。檢方調查指,相關款項經離岸帳戶以及避稅天堂的空殼公司層層轉移,輾轉流入莫雷諾親友與相關人士戶口;單單莫雷諾及其近親,在他2007‑2013年擔任副總統期間,收受金額超過100萬美元。
今次判案的審判庭庭長卡布雷拉(Manuel Cabrera)宣讀判詞時指出,證據顯示莫雷諾的行為符合公職人員受賄的全部罪項要素。
家族多人同樣定罪 前大使獲判五年
除莫雷諾本人之外,其妻子岡薩雷斯、女兒,連同兩名兄長以及兩名兄嫂全部被判罪名成立,各人獲刑兩年半監禁;涉案的前中國駐基多大使蔡潤國同樣被判五年監禁。
莫雷諾2017‑2021年出任厄瓜多爾總統,案發前一直居於巴拉圭,近期主動返回厄瓜多爾應訊。庭上他全盤否認控罪,強調自己從未有份簽署或監督該水電項目的合約,更直指執法方向錯,調查應鎖定當年負責簽約以及習慣收回佣的官員。
這宗案件屬近年厄瓜多爾最矚目的貪污審判之一。水電站工程合約簽署於前總統科雷亞執政時期,而莫雷諾當時出任副總統。今次判決也引發國內政壇波動,執政與反對陣營各有不同解讀。
目前判決書的完整理據、證物清單尚未全部公開;莫雷諾一方已表明會就定罪與刑罰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暫時未有安排即時還押。
